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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2011/5/10]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

内蒙古煤炭建设生态环境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一年五月

项目概况

内蒙古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是农村土地整治工程项目,其建设的目的是为提高内蒙古自治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全面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工程涉及巴彦淖尔市的5个旗县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1个旗;呼和浩特市的2个旗县和通辽市的7个旗县区。工程建设总规模为300万亩,新增耕地面积为40.40万亩,新增耕地率为13.47%,建成高标准基本农田278.33万亩,工程建设范围包括呼和浩特市(建设规模20万亩)、通辽市(建设规模150万亩)、鄂尔多斯市(建设规模30万亩)、巴彦淖尔市(建设规模100万亩)。工程实施后,可实现内蒙古自治区治地、节水、增粮、富民的目标,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

工程建设实施期限为20102012年,施工期为3年。工程建设总投资为38亿元,其中中央投入24亿元,自治区配套8亿元,盟市、旗县配套6亿元。环境保护投资包括环境保护、植被恢复、环保设施、环境管理、环境监测费等,环保投资总计为65943.5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74%。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环境保护措施

1.生态

(1)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及其治理措施

施工期,项目区实施土地平整工程、修建农田水利设施、修建农田道路及建设农田林网工程过程需开挖平整土地、填方、弃土、占用土地、清除未利用土地地表植被,造成施工区土地裸露、地表松散、植被破坏,在大风和降雨时,极易产生土壤风蚀及水土流失,施工期间,加剧项目区土地沙化、水土流失等方面影响

目前项目区分布野生动物一般为常见动物,没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因此,项目各种施工活动不会对区域内的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生存空间产生直接影响。

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缩短工期,施工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施工前应修好施工便道,规定施工运输车辆路线,禁止运输车辆随意行驶;严格控制施工范围临时施工区和施工营地应设在未利用土地或草地上,施工期间除工程永久占地外,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弃土尽量回填利用,多余弃土渣均排入临时弃渣场;施工时减少裸地和土方暴露的面积;土地平整工程对现有耕地耕作层进行剥离收集,收集的表土层堆放于周边的耕地上,待土地平整后用于覆土;在施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工作。

(2)运行期生态影响及植被恢复

本项目运行期,通过土平整土地、翻耕耕地、归并细碎的地块,增加耕地面积、形成土地的规模经营,完善农田水利设施,改善项目区农业生产条件,并增加项目区植被覆盖面积,改善农业生态系统。但对农业产业总体结构改变不会很大,总的产业结构还是保持目前这种格局。本项目实施后,项目区将会新增耕地面积40.40万亩,改造中低产田236.81万亩,新增耕地率13.47%,提高粮食产能约4.92亿斤,其中巴彦淖尔市区片年增产粮食1.27亿斤,鄂尔多斯市区片增产粮食0.57亿斤,呼和浩特市区片增产粮食0.31亿斤,通辽市片区增产粮食2.77亿斤。对项目区农业的产值增加是显著的。 工程的实施将会促进区域农业的发展,为农村经济增长创造条件。

本项目工程结束后,对工程施工临时占地区、管线施工带、农田道路施工影响区等应及时清理、松土、整治、覆盖熟土等,做到边使用、边平整、边恢复植被。巴彦淖尔市项目区临时占地恢复面积约2500公顷,基本为农村道路修建临时占地;鄂尔多斯市恢复面积约为1430公顷,其中管线开挖区1300公顷、农村道路修建临时占地130公顷;呼和浩特市恢复面积约为1000公顷,其中管线开挖区600公顷、农村道路修建临时占地400公顷;通辽市恢复面积约为11500公顷,其中管线开挖区8000公顷、农村道路修建临时占地3500公顷。总计,项目临时占地恢复面积约为16430公顷

2.环境空气

(1)施工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土地整治项目,项目对环境空气的影响主要是施工期实施土地平整、修建水利设施、修建农田道路、种植防护林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影响,但施工扬尘的影响范围不会超过施工区周边200m范围。

合理安排工期,土地平整、土石方开挖等对土层扰动大的作业应避免在大风天气施工,施工结束后,废弃土方运到指定地点堆放,并对弃土、弃渣等易产生扬尘点采取喷水抑尘及防护措施;施工过程中使用的水泥和其它细颗粒散装原料,应贮存于库房内或密闭存放;汽车运输砂石、渣土或其它建筑材料要进行遮盖,必要时采用密闭专用车辆,在干燥风沙季节,还应采取道路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2)运行期环境空气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运行期农业种植对环境空气基本没有影响。

3.地表水

(1)施工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对水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施工余水、施工废弃水、设备清洗排水和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如不加强污水排放的管理将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施工场地设置临时储存废水或简单处理废水装置。防止废水随意排放污染农田、草地。并且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建筑材料必须遮盖,在进行设备及车辆冲洗时应固定地点,不允许将冲洗水随时随地排放,避免造成对环境的污染,同时提倡节约用水,减少外排废水量。施工营地设置旱厕及临时隔油池装置处理食堂废水,食堂废水经处理后,可直接排放到周围农田、草地或用于周边的农业灌溉。

(2)运行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项目的实施大大节约了单位农田的灌溉用水,同时也减少了的农田灌溉退水,项目的实施不会对黄河取水口的水量造成太大的影响,不会出现加剧农田灌溉用与人畜用水冲突的情况。

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积极发展生态农业,科学合理施用农药、化肥,减少灌溉回归水;建立巡查制度和灌渠监控系统等。

4.地下水

(1)施工期地下水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为土地整治项目,施工期主要施工内容为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修建泵站、蓄水池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林网工程及其他工程的建设,施工污水经过处理后回用,施工期对地下水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区域分布有许多河流和灌溉渠道,施工期,严禁施工废水和生活废水随意外排,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用于绿化、抑尘,不得排入附近河流沟渠及灌溉渠道。

(2运行期地下水影响分析

项目区内的农业活动对地下水环境造成一定的不利影响,主要表现在化肥、农药的施用、农田的灌溉以及畜禽粪便的堆放等方面。由于项目对灌、排水渠进行防渗改造,在一定程度上减小了农田灌溉对地下水位及水质变化的负面影响。

5.声环境

(1)施工期噪声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对周围村庄的声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但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噪声对环境的不利影响随之消失。

施工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使用先进的、噪声小的机械设备;大型固定施工设备应在其进气、排气口设置消声器;高噪声设备尽量远离村庄;在施工场地边界或产生噪声设备相对集中的地方建立临时性声障(如高围墙)等。

(2)运行期噪声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运行期农业机械作业时产生一定的噪声,但农田周围村庄和居民点分布较少,农业机械作业对周围村庄、居民点及乡村声环境影响很小。运行期,项目区新建一些泵站,但水泵布置在泵房内,经基础减振、建筑隔声、墙体吸声后,其水泵运行产生的噪声得到大幅度减少,因此对乡村声环境影响很小。

运行期采取低噪声水泵,对水泵的基础做减振处理,水泵房设置隔声窗,在有条件的泵房周围种植乔灌草绿化隔离带,防治噪声污染。

6.固体废弃物

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是土地平整、修建农田道路废弃土石方、施工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这些固体废弃物如随意堆放,将对环境产生影响。施工过程中,废弃的土石等固体废物不可随意堆放,可直接用于修建沟渠、田间道路,部分用于平整土地填低洼地或废弃的土石运往选定的弃土石场或填埋处理;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收集后运往指定地点或填埋处理;其它垃圾和生活垃圾收集运往指定地点或填埋处理;严禁在黄河等河流附近500m之内堆放施工和生产材料。

运行期项目区主要为农业产生,基本不产生固体废弃物。运行期项目区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得到妥善处理后对环境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政策的符合性和规划协调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本项目属于该鼓励类中的“粮食中低产田综合治理与稳产高产基本农田建设”、“旱作节水农业、保护性耕作、生态农业建设、耕地质量建设以及新开耕地快速培肥技术开发”、“防护林工程”、“防洪抗旱应急设施建设”,因此本项目建设为国家鼓励类产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本项目符合《全国土地开发整理规划》(20012010年)、《内蒙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巴彦淖尔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鄂尔多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呼和浩特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通辽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关要求,与各旗县《生态旗县建设规划》是相符合的。

公众参与

公众参与调查结果表明:当地村民普遍支持本项目的建设并希望早日实施。

总结论

内蒙古自治区农村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划要求,注重提升耕地数量、质量及农田灌溉保证率,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并把土地整治与村容村貌的改变与当地的产业发展结合起来,土地效益显著提高。项目区范围参与土地整治面积300万亩,整治后新增耕地量为40.40万亩,新增耕地率13.47%,对促进项目区农业经济发展,更加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加快区域的社会经济的发展,促进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起到重要作用。项目的实施过程将产生一定的环境影响,在施工和运行过程中将针对生态、施工噪声、水环境、环境空气等问题采取有效的预防和减轻影响的环境保护措施,不会导致区域环境质量的明显降低,公众对该项目的实施是赞成的,只要落实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措施,可将项目实施过程带来的不利影响降低到环境可接受的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工程建设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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